商 標 註 冊

       

一個成功的商標可提高商標持有人的商譽。 這不但能帶來豐厚的利潤,亦可為商標持有人推廣業務。 為了保障這些知識產權上的權益,商標持有人應替自己的商標進行註冊。

商標申請一旦獲得批准,申請人便擁有商標的獨家使用權。 此外,當商標權益受到侵權時,申請人可訴諸法律行動,禁制其侵權行為及追討賠償。 因此,最佳保障的方法,便是替自己的商標進行登記。 任何企業或個人均可委託本公司在香港和內地代辦申請商標註冊;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料、產品類別、商標圖案等,委託書填妥後,本公司便開始為申請人提出註冊申請 。從申報、刊登公告,至領取證書等,本公司都會為申請人提供專業意見。

註冊商標的有效期
根據商標法的規定,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,自核准之日起計算。 有效期期滿之前六個月可以進行續展並繳納續展費用,每次續展有效期仍為十年,續展次數不限。 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,可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。 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註冊的,商標局將其註冊商標註銷並予公告。

任何能夠將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誌,包括文字、圖形、字母、數字、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,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,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。

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:
1.國家名稱、國旗、國徽、軍旗、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,以及同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、圖形相同的;
2.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、旗幟、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;
3.與表明實施控制、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、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經授權的除外;
4.同“紅十字”、“紅新月”的名稱、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;
5.帶有民族歧視性的;
6.誇大宣傳並帶有欺​​騙性的;
7.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。
8.商品的通用名稱、圖形、型號的;
9.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數量及其他特點的。


服務收費
本公司收費:港幣3,300元(已包括一個類別政府費用及本公司基本商標查冊) (需時約6-12月) ,如需增加類別,以後每類品種為港幣1,650元。 簽約申請時需付總數;發出證書後會以快遞或親到本司拿取。


專利 / 版權 註冊服務
本公司同時提供香港專利及版權註冊服務,如您有意了解本公司服務,請與我們聯繫,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。